logo圖片

網站地圖

字級設定

國旗圖示 繁體中文(臺灣)


  現在位置:  首頁 / 苗栗縣梅園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 

苗栗縣梅園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

首頁 列表
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

 

苗栗縣梅園國小學生服裝儀容輔導規定

105年09月07日校務會議通過

110年01月13日校務會議修訂

111年01月13日校務會議通過

114年09月30日校務會議通過

 

壹、依據:

  一、教育部103年0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02406號函辦理。

  二、教育部 109 年 8 月 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72127 號函之「國民小學訂  

      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」辦理。

  三、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、第14條之相關規定。

  四、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1點。

貳、目的︰

      為養成學生時時注意服裝儀容整齊清潔之習慣,並培育學生團隊精神及優雅端

      莊的人文氣質,以實踐國民生活需知,落實生活教育為目的。

參、學生服裝穿著規定:

(1)本校學生穿著以便服為主,每週三為制服日,全校統一著運動服裝。

(2)服裝應每日換洗,保持清潔乾淨。

(3)儀容方面,每天早上到校前應盥洗整齊,不可蓬頭垢面。

(4)由值週導護對各項衛生項目(如指甲、衛生紙…)進行服裝儀容抽檢

     輔導。

(5)不可有奇裝異服或影響校園秩序及觀瞻之情形。

(6)季節交替之際,學生可依氣溫變化與個人健康考量斟酌穿著。

(7)服裝應製作個人座號之記號,以利進行身分辨識與失物招領。

(8)鞋襪式樣不拘,以適足方便活動為宜,請勿穿拖鞋與涼鞋在室外行走,因 

     身體健康因素或特殊需求者不在此限。

伍、儀容注意事項:

  一、本校無髮禁,頭髮以自然、乾淨為原則。但基於健康、安全或經濟上考量,學

      生髮式應符合健康和安全的原則。

  二、臉、耳、四肢、身體著重整齊、清潔。

  三、指甲定期修剪(短)整齊,以保持個人衛生。

陸、學生穿著之注意事項:

  一、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,消除性別歧視,維護人格尊嚴,厚植並建立性

      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之精神。

  二、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1項規定:「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,尊

      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、性別特質、性別認同或性傾向,並建

      立安全之校園空間」。

  三、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第1項規定:「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、性別特質

      、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、活動、評量、獎懲、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

      待遇。」第2項規定「學校應對因性別、性別特質、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

      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積極提供協助,以改善其處境。」且立法院第7屆第7

      會期第16次會議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時通過之附帶決議:「學校不

      得以學生之髮式、服裝因不符合性別之刻板印象而加以處罰」。

   四、本校教師於規範學生服裝儀容時,考量學生在生理上、心理上、宗教上、經

       濟上等之特殊需求,給予學生多元選擇,並尊重其抉擇,以符合性別平等教  

       育法之規定,且不得因服裝儀容問題據以處罰學生。

   五、透過校內相關研習活動時宣導上述法規,強化教育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,尊 

       重學生身體自主權及個別差異,共同營造多元開放、健康友善的校園。

柒、獎懲:

   一、服裝儀容規定每每都能符合要求,並達到乾淨整齊之目的,老師可篩選考

       核,將表現優良者予以公開表揚獎勵。

   二、學校對於違反服裝儀容規定之學生,得視其情節,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

       之輔導或管教措施,並不得加以處罰。前項管教措施,僅限於正向管教措

       施、口頭糾正、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、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、書面自省及

       靜坐反省。

捌、服裝儀容設置委員會設置辦法︰

   一、服裝儀容委員會置委員七人,其委員如下:

      (1)經學生自行選舉產生或校務會議選出之學生代表;學生代表應占全體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 員總額四分之一以上。

      (2)校務會議選出之行政人員代表、教師代表。

      (3)家長會代表。

   二、服裝儀容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,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。

   三、服裝儀容委員會之決議,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,以出席委員過半 

       數之同意行之。

   四、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實施後,學校應視該規定實施狀況,每三年至少檢討一

       次。

玖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,校長核示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

地址:36545苗栗縣泰安鄉梅園村2鄰38號 電話:037-962146 傳真:037-962339 版權所有:苗栗縣泰安鄉梅園國民小學


上次更新時間: 2026-08-08
回頂端